2019/10/12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药品审评中心信息系统新增功能开发升级及日常运维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19年10月12日 16: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招政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药品审评中心信息系统新增功能开发升级及日常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药品审评中心信息系统新增功能开发升级及日常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ZC19SFD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茹晔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66992-8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128 号

联系方式:迟老师 010-8524340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政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先生、茹晔 010-63966992-85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京都信苑饭店7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属性:服务

1)实现中心审评业务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可视、可控、兼容);

2)保障中心信息系统稳定、高效运行,配合相关各方对系统进行的调整、检查等日常运维及系统优化工作;

3)保障重要业务数据的日常标准化工作,为中心审评过程提供及时、准确的专业信息支撑。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三)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0月14日 09:00 至 2019年10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京都信苑饭店7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04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04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京都信苑饭店7层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件送达时间和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在有效期内)

2)单位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要加盖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鼓励供应商开展信用担保、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支持自主创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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