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3
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中招政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本级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BZC2020_047102_302-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明、盛麟、罗文圳、刘倩倩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66992-85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本级


地址:北京市右安门东街7号

联系方式:武警官,010-5386034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政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常明、盛麟、罗文圳、刘倩倩,010-63966992-85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5号鸿儒大厦1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北京市监狱管理局机关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数量:1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为市局机关400余位就餐者全年不间断提供早、中、晚、夜4餐的餐饮保障服务,在采购人的监督管理下,由成交供应商全面负责食堂的运行和管理。本项目团队工作人员不少于19人(包括厨师长、服务主管、热菜厨师、凉菜厨师、面点厨师、风味特色厨师、切配厨师、服务、保洁、洗消等相关人员),厨师长(烹饪、凉菜、面点)、服务主管需相对固定,特殊情况需调换的必须征得采购人同意。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本预算金额为一年费用。如双方合作满意,在采购人获得下一年度预算批复并且合同金额和服务内容不变的情况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最多可续签两次,各项条款继续有效。如一年合同期满后,但甲方未获得预算批复或需求取消或需求发生重大变更,则经采购人提前书面通知供应商后,不再续签。)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三)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投标人需具备开具服务费发票的能力。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122 万元(人民币)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04-13 09:00至2020-04-17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5号鸿儒大厦1层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磋商文件售价: ¥5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04-24 08:00至2020-04-24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5号鸿儒大厦1层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4-24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5号鸿儒大厦1层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1、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2、 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如需开票,请提供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

(2)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应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且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磋商响应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凡获取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购买文件时需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以便报名顺利,联系方式为010-63966992-859。

(4)若采用网上报名请将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手机号)单位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changming@zzzcbj.com。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购买人能及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邮件发送后,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常明、盛麟、罗文圳、刘倩倩

项目联系电话:010-63966992-85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鼓励供应商开展信用担保、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支持自主创新政策。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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