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全国学会审计检查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鸿儒大厦B座一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ZGJ20250017
项目名称:全国学会审计检查
预算金额: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 (万元/年)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1 |
审计服务-1 |
300.00 |
1项 |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及审计职业规范,按照《全国学会审计检查全覆盖工作方案》有关安排,各分包成交供应商选派专业团队加入中国科协机关党委审计室牵头的审计检查组,在8个月内完成对60—63家学会(分配名单时根据学会体量等因素在该区间内微调,确保任务量平均)的现场审计检查,摸清学会问题底数、风险底数,形成满足国家审计规范和科协工作需要的审计检查报告建议稿。 |
2 |
审计服务-2 |
300.00 |
1项 |
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准则》及审计职业规范,按照《全国学会审计检查全覆盖工作方案》有关安排,各分包成交供应商选派专业团队加入中国科协机关党委审计室牵头的审计检查组,在8个月内完成对60—63家学会(分配名单时根据学会体量等因素在该区间内微调,确保任务量平均)的现场审计检查,摸清学会问题底数、风险底数,形成满足国家审计规范和科协工作需要的审计检查报告建议稿。 |
注:本项目分为两个包,兼投不兼中。
合同履行期限:1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4.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5.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不能是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3月04日 至 2025年03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鸿儒大厦B座一层
方式:网上购买或现场购买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3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25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鸿儒大厦B座一层厚德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鼓励投标人开展信用担保、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支持自主创新政策。
2.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招标文件若邮购,邮寄费用到付,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件送达时间和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4.购买招标文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以下资料:
(1)单位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如需开票,请提供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填写《购买文件登记表》方为有效,且购买招标文件时的公司名称应与投标时的公司名称一致。
(3)投标人如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请将相关购买资料发送至邮箱liuys@zzzcbj.com。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机关党委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
联系方式:杨老师 010-685735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政采(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乙5号3幢6层604室
联系方式:刘倩倩、盖晓艳、刘艳素、普晶、刘宇晴 010-63966992-818、8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倩倩、盖晓艳、刘艳素、普晶、刘宇晴
电 话: 010-63966992-818、858